国家林草局驻福州专员办莅临浮梁县调研林长制工作
6月10日,国家林草局驻福州专员办副专员吴满元一行到浮梁调研林长制工作。当天上午在县茶文化传播中心举行座谈会,省林业局资源处副处长傅雪罡主持会议。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朱奔,市林业局局长朱平生、副局长李天明,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民主出席会议。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座谈会上,周民主详细介绍了浮梁县林业基本情况、林长制提出的背景以及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。他指出,我县自2018年4月先行先试推行林长制以来,始终将实施林长制作为践行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绿色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,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,作为促进林业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主要途径。按照“相对集中、大小适宜、便于管理”的原则,把全县324万亩林地进行网格化分片,并在地图上进行统一编号,按照编号逐一落实,全面覆盖。同时,严格遵循“三保、三增、三防”的总体要求,聚焦森林覆盖率、森林蓄积量、林地湿地面积、林业效益等核心指标,坚守“防控森林火灾、防治林业有害生物、防范破坏林业资源行为”等底线,高质量完成“护绿、增绿、管绿、用绿”四大任务。
听取汇报后,调研组对我县实行林长制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,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。
一要进一步深化林长制工作意义的认识。推行林长制是江西省推进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的制度创新,是林业部门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,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现实需要。
二要进一步压实各级党政领导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。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及考核标准,合理运用奖惩制度,调动工作积极性。
三要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源头管理。通过加强护林员考核标准、改进护林手段、增加劳动报酬等举措,提高护林效率。
四要加强林业执法工作。明确行政执法与森林公安职责,通力合作、各尽其职。
五要进一步发挥林长办作用。林长办要充分发挥好职能要求,综合协调上下机构,做好上传下达,保障护林工作有条不紊进行。
当天下午,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蛟潭镇邬家、勤坑村和经公桥镇源港村,现场调研我县林长制公示、“一长两员”等工作落实情况。